針對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發起所謂眾籌,籌款目標200萬元,用作與梁振英打官司。梁振英隨即表示,已委託律師發律師信,希望有關有人士停止相關指控,並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梁振英的回應十分幽默,指政府最近宣布不起訴一批反對派人士,林卓廷的眾籌所得捐款,會否用作調查上述人士?
UGL事件從開始就是反對派炒作話題,藉此打擊梁振英的威信。
昨日,林卓廷打出「天下為公」的旗號,眾籌給他們打官司。反對派兩大政黨內,「金牌大狀」成堆,若為公義,何須眾籌?隨便挑一個「金牌大狀」,甚至「一堆」出面義務打官司即可。
眾籌目的,顯然是為了製造社會輿論,營造壓力。
話說回來,大狀、律師靠什麼維生?你懂的。好想知道若然打官司,會委託何人?
既然美其名曰「眾籌」,按理便不必公布捐款者個人資料。問題又來了,這些暗箱作業得來的錢,誰保證沒有「黑錢」?誰保證沒有來自外國的資金?
林卓廷「天下為公」的眾籌,實質是「天下為『弓』」,在沒有實質證據之下,只是一張沒有箭的「弓」,目的是製造社會話題。現實是,事件發展至今,反對派不斷用似是而非的證據指向梁振英。他們的所謂證據,都是站不住腳的。
既然如此,為何他們仍死咬不放?這完全出於政治動機。林卓廷試圖利用這話題,製造社會輿論壓力,干預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以及執法及司法部門的獨立運作。
這招數陰險之處還在於,無論立法會專責小組、執法部門、司法部門作出任何決定,他們都會反過來指摘「有人干預」事件。這種伎倆,反對派早已用過,不妨放長雙眼看他們拙劣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