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通訊事務管理局就放寬植入式廣告規管進行公眾諮詢 資料圖片
電視業競爭日趨激烈,廣告收入更「分毫必爭」。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建議,放寬植入式廣告的規管,昨日起諮詢公眾一個月。建議要求廣告的表達手法必須自然,及不令人覺得突兀,而且不能在新聞、宗教儀式、兒童及教育節目中插入,並要以聲音及畫面清楚告知觀眾。三間免費電視表示歡迎,曾被判罰款的無綫電視形容是拆牆鬆綁。有廣告集團高層相信,措施令業界投放更多資源在免費電視頻道。導演李力持接受大公報訪問,則關注何謂「突兀」(見另稿)。/大公報記者賴振雄
通訊局去年九月,決定檢討免費電視間接宣傳規管(即植入式廣告),昨日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規定在播放節目前,以聲音及畫面作出聲明,清楚告知觀眾節目包含植入式廣告;表達手法必須自然,不會令人覺得突兀。不過,建議放寬的節目類型,並不包括新聞、時事節目、宗教儀式、兒童及教育節目。
建議准賣殯儀廣告
通訊局主席譚允芝表示,電視業競爭日趨激烈,必須在保障觀眾利益,和為持牌機構提供更佳的營商環境之間取得平衡。通訊局同時建議,取宵禁止在電視和電台廣告賣殯儀廣告的規定,原因是社會和文化價值轉變,取消限制後,可讓觀眾更清楚知悉殯葬安排的資訊。
有關植入式廣告爭議,緣於無綫電視在2015年12月13日晚舉行《萬千星輝頒獎典禮》,安排藝人在節目上吃炸雞,無綫被通訊局裁定嚴重違反守則,判罰款15萬元;2016年4月19日及5月18日,資訊節目《東張西望》再次被指違規宣傳「myTV SUPER」,遭通訊局警告。無綫電視質疑,通訊局對植入式廣告過度規管,侵犯言論自由,已就兩宗案提出司法覆核,聆訊尚未完結。譚允芝強調,若新建議通過,也不會影響法庭裁決,有關守則也沒有追溯力。
三家免費電視歡迎諮詢放寬間接宣傳。奇妙電視及Viu TV回應,將積極與當局溝通及研究諮詢文件。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形容,新建議能夠為廣播業拆牆鬆綁,通訊局過往極主觀詮釋間接宣傳及植入式廣告的條文,決定亦不一致。無綫電視將會審視建議能否提供更佳營商環境,增加廣告收入來源,特別是細則定義是否更客觀。
廣告人:不突兀是重點
廣告集團The Bees行政總裁曾錦強回覆大公報查詢,認為通訊局的放寬建議方向正確,因不少人看電視節目,已不是坐在電視機面前,加上廣告商投放數碼媒體廣告的資金愈來愈多,植入式廣告可融入節目中,觀眾透過手機或互聯網也可以看到,但重點仍是不要令人覺得突兀,否則可能帶來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