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深夜的「星星中心」,不少單位仍燈光閃閃,與旁邊舊式工廈一片漆黑,形成強烈對比
上屆政府為提供更多合適土地及場地以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社會及經濟需要,推出活化工廈政策,2010年4月生效,根據政策,位於「工業」、「商業」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工廈,樓齡15年以上的工廈業主,可申請獲豁免將整幢大廈改變現有用途,但不得改為住宅用途。截至2016年3月底結束,當局接獲248宗申請,批出125宗全幢改裝及重建的申請。
不過,隨着去年八月葵涌美適工業大廈發生三級火,奪去三名年輕人性命後,當局聲言重新檢視工廈用途的監管與樓宇安全問題,同時,現屆行政長官亦提出重新審視活化工廈政策,研究放寬工廈低層用途限制。
不過,有發展商卻利用活化工廈政策,製造設備齊存,可「偷雞」住人的另類「劏房」,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反映當局在當年活化工廈政策下,在審閱工廈重建入則監管上存有疏忽,「工廈透過活化重建,有乜可能製造更多拆細變成劏房入住嘅客觀條件。」他認為當局應加強重建工廈的入則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