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凌晨時分,中環滙豐總行外發生電車翻側致11傷意外。肇事司機盧志亮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駕引致他人嚴重傷害」罪名。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否認當日曾「與巴士鬥快」,但承認出事前一心「趕收工」行車超速一倍。法官譚思樂質疑,被告出事後即時將意外成因推予巴士,有推卸責任之嫌,認為被告身為交通工具司機,需為乘客安全負上責任。法庭決定先取被告背景報告,至4月14日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