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林鄭月娥強調,每次選舉所作的決定,要視乎當時的法律要求及事實證據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立法會昨日進行首次新增半小時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共回答了11個質詢,六人是建制派,五人是反對派。對於反對派質問香港眾志周庭被取消補選資格一事,林鄭月娥強調,每次選舉所作的決定,要視乎當時的法律要求及事實證據。她說,不能保證法律「一生一世」不會改變,亦不可保證事實不可改變,當事人如有不滿可循司法程序處理。
今次半小時的質詢時間是首次進行,是特首希望加強與立法會溝通的措施,而質詢時間她沒有開場發言,採用「短問短答」方式,問答時限為三分鐘,每位議員發問最多只有一分半鐘。
對於反對派楊岳橋質問有否參與取消周庭的參選資格,林鄭月娥強調,選舉主任是在法例之下有這個決定權,某一個參選人是否有參選資格,法律寫得清楚,而選舉主任同時會考慮事實,若有疑問的時候,就會尋求法律意見。當有人被取消參選資格時,「我人不在香港,我整個星期也不在,我正在瑞士出席世界經濟論壇。」林鄭月娥表明,既然法律清楚,事實根據清楚,似乎不需要有其他人,特別是她本人參與決定。
至於反對派胡志偉強調,市民的參選權是受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質疑香港眾志的「禁制令」是否一世,香港眾志等人何時可以再參選。林鄭月娥表示,每次選舉都是獨立的選舉,所以現在無人,無論是她或在法律上有權的選舉主任,能夠說未來誰人符合資格參選,「所以你有少許強人所難。」林太強調,無論是國際公約或是基本法都保障市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都是依法享有。每次選舉所作的決定是根據當時的法律要求與事實證據,「我不可以在此保證將來那些法律一生一世都不會改變,我亦不可以保證事實是會改變的。」
自己很多時也因公忘私
此外,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僭建問題,林鄭月娥表示,她當然相信鄭若驊,而她對於香港物業買賣沒有經驗,正如上次答問大會所言,當事人告訴大家,是有疏忽、有沒為意、有大意、很忙碌,甚至是因公忘私,大家好像覺得匪夷所思,「但這些說話,我卻覺得身有同感。我都有時、很多時因公忘私,我都很忙,我自己的事情我都沒有什麼時間處理。」她期望社會用一個諒解、包容的態度看待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