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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女工涉偷萬寧印花脫罪 萬寧行政總裁發聲明認錯致歉

時間:2018-01-26 20:40:4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 梁康然報道)七旬「萬寧」外判清潔女工報稱因視力欠佳,取用膠紙準備包垃圾時,錯拿一卷價值達6萬元的「印花」,翌日即交還公司。但公司不接納解釋,報案控以女工偷竊罪。案件今午進行裁決,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視力欠佳屬謊言,但被告確切有完整交回印花,基於未能證明被告有不誠信意圖,裁定被告脫罪。而萬寧行政總裁發表聲明,認為處理事件時未能兼顧情理,報案令被告受到困擾,希望可親身向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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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寧外判清潔工李淑卿(中)脫罪後,在親友包圍下離開。(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現年77歲的被告李淑卿,以外判清潔工身為於荃灣「萬寧」分店工作最少4年。案情指,她被控在2017年7月21日在分店內偷取608個印花。分店職員發現涉案「印花」失蹤就即時報案。翌日該卷印花就在原位出現。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取走涉案印花,並放回原處。

  案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被告感不值,認為被告老邁,有可能因視力退化下而錯取物件,批評「萬寧」處事不近人情。一度群情兇湧在「萬寧」專頁內留言責罵,抱不平的留言累計近5000個,亦有人發起罷買。

  至昨日西九龍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案件,指被告解釋在事發日因沒戴眼鏡才看錯,但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當時在無眼鏡下工作,動作清脆利落,就連地上細微垃圾也能發現清理。另外,被告又報稱,看不清警員筆錄的口供內容,但口供上由被告所寫的字,字型秀麗工整,並無出界,明顯並非視力模糊下書寫,因此認為被告訛稱視力欠佳。

  最後,黃雅茵指本案最大的重點是,被告是否有「不誠信意圖」非法地取走物品,就案情證據而言,上庭作供的多名萬寧職員都不能指出,被告當日被質問時,是答稱「拎」或是「偷」,基於被告不曾作招認,又自行交還印花,雖然被告曾在庭上說謊訛稱視力欠佳,但案件有疑點,裁定被告脫罪。

  散庭後,被告向傳媒稱「多謝大家關心、多謝記者支持」,就在親友及一批網民支持者包圍下登車離庭。而萬寧行政總裁就在FACEBOOK上發出聲明,稱感謝公眾關心事件及提出寶貴意見,直言「公司處理今次事件的手法令公眾感到失望」,願意向李婆婆親身道歉,。公司會汲取今次經驗和教訓,調整相關處理程序,加倍謹慎處理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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