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兩名母親同因教兒不當,變成虐兒案。兩案昨日同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一名彭姓母親難忍13歲兒子做家賊偷走500元,憂心當下不教,日後成大賊,就用膠丫叉狂打兒子,彭姓母親認罪,法庭表示本案並非要懲罰她,而是希望協助她用更合適的方法教仔,決定先取被告感化官報告。另一名李姓母親,則因用裝有硬物的環保袋,打拒行路的五歲女兒,判罰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
一候判 一守行為
被告彭姓母親(42歲)的案情指,2017年11月19日被告發現不見了500元。經對質後,當年12歲的兒子拒認偷錢,被告大動肝火之下用膠丫叉猛打兒子。被告丈夫見被告打兒達一分鐘仍未停手,遂制止被告及報警求助。警察介入後,兒子承認曾做家賊,偷錢買單車及滑板等物。
昨日被告認罪後,辯方求情指被告自認不懂教仔,但怕當下不作懲罰,難保兒子不知錯,長大會犯下更嚴重行為。法庭表示,明白被告苦心,可是兒子被打至瘀傷,其痛楚可想而知。法庭決定先取感化官報告,希望從中找到方式協助被告教仔,案件押後至二月八日判刑。
另一宗於觀塘裁判法院審理的虐兒案,被告為41歲李姓母親,她承認案情,指在去年8月30日凌晨時分,被告與五歲女兒途經牛頭角下邨一公園返家,其間女兒疲倦要求母親抱,拒絕再行路。
不過,被告當時一手拖旅行篋,另一手拿着環保袋,難以抱起女兒。但女兒不斷吵鬧要求被告抱,被告向女兒解釋不成遂動怒,順手用環保袋打向女兒。女兒額頭被袋中玻璃瓶擊中,血流如注。途人見狀即報警求助。昨日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庭決定判處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