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購買涉「無牌飼養」 可囚一年

時間:2018-01-24 03:15:1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香港近年興起飼養另類寵物熱潮,瀕危動物如懶猴、貓頭鷹、海龜等,有價有市,售價由千元至萬元不等,但根據香港法例,若無牌進口或出售瀕危野生動物,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即使市民僅是購買,也可能因「無牌飼養」而可被判監一年及罰款10萬元,市民在郊野自行捕捉瀕危野生動物亦同樣違法。

  現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是透過許可證制度,規管瀕危動植物的進出口及管有許可,不論野生或圈養繁殖的活體或死體,均受《條例》規管。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