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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礦場至少先付50萬 管理人:天天等賺錢

時間:2018-01-10 03:15:17來源:大公網

  運算力高的挖礦機體積龐大,加上「熱力四射」導致室溫上升,有人會選擇租用礦場。《大公報》記者接觸一名礦場管理人,對方聲稱礦場設在內地,入場門檻最少50萬元。

  拒透露具體位置

  《大公報》記者近日接觸一名男子,對方報稱為礦場管理人。他表示只要提供最少50萬元,即可提供運算力強勁的挖礦機,以後每天就是等挖礦賺錢。記者查詢礦場位置,以及能否提供圖片證明,管理人只表示「礦場在中國內地」,具體位置不方便透露,但付費後,可透過錄像看到礦場運作。

  坊間也有俗稱「挖礦合約」的服務,用家付款數百至逾十萬元後,租用外國公司的挖礦機,按月收取回報。去年有港人經互聯網支付10萬元,購買二手的「挖礦合約」連虛擬貨幣,但挖礦戶口於翌月已失效,賣家失蹤,他最終報警,警方將案件列作「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五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大公報》記者指出,若賣方身在外地,警方搜證上存在困難,受害人成功索償機會微;至於購買由港人經營的海外礦場服務,若然提供者或公司最終人去樓空,警方仍可憑戶口轉帳、交易紀錄、即時通訊對話等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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