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文軒報道:繼去年家事法庭強化保安措施後,司法機構昨日宣布,高等法院大樓將於本月31日起實施試行計劃加強保安,其措施包括法庭使用者不能攜帶水或飲品進入設有法庭的樓層等。
試行計劃將涵蓋設有法庭的樓層,即低層四樓和一樓至十四樓。在進入有關樓層前,需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拱門金屬探測器,隨身物品亦需檢查。其中前往一樓至十四樓者需在地下進行安檢,而前往位於低層四樓法庭者,則需在低層四樓進行安檢。
安檢後,法庭使用者不能攜帶水或飲品進入設有法庭樓層。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會在相關樓層提供飲用水,並鼓勵自備水杯,稱加強保安措施是要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司法機構職員和法庭使用者安全。發言人又指,會在進行安檢位置設置專用通道,方便律師代表和記者出入。司法機構會因應是次試行計劃的運作經驗,考慮於何時和如何將安檢措施伸延至涵蓋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三樓至地下的登記處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