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問題持續困擾香港,部分人藉免遣返聲請留港申領政府津貼,當中包括前外傭。有外傭僱主組織引述個案透露,新聘一名印傭數個月即「走佬」失蹤,後來知悉對方申請免遣返聲請。入境處回覆《大公報》查詢,今年首10個月尚待審核的聲請為6828宗,前外傭佔390宗,她們均是逾期逗留後提出。據現行政策,在免遣返聲請尋求香港庇護期間,有關人士可領取每月約3000元人道援助津貼。
《大公報》早前發現,有持行街紙的前外傭「瞓街」購買演唱會門票,她並向記者承認目前並無受僱,展示由入境處發出的「行街紙」,聲稱有信心逗留至明年三月演唱會開場。翻查資料,原來類似的離職外傭留港個案,只屬冰山一角。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引述個案,有僱主聘請一名印傭數個月後,該印傭「走佬」失去蹤影,僱主惟有尋找中介公司協助,追查下從其他外傭口中獲悉,該印傭結識了一名南亞裔香港男子,後來更申請免遣返聲請,根據社交網站圖示,該外傭每日也更新在戶外拍得的圖片,顯示仍在香港。徐表示,類似個案每幾個月就有一宗,質疑有人藉來港工作「過橋抽板」。
法例太寬鬆 有機可乘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也引述個案,指每個月也有一兩宗外傭上班仍不足一個月便「炒老闆魷魚」個案,辭工外傭是否申請免遣返聲請不得而知。容太質疑,香港相關法例太寬鬆,令「有心人」有機可乘。
根據入境條例,僱傭合約終止後,外傭只可在香港逗留不超過兩星期,否則即觸犯違反逗留條件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不過,部分外傭若以宗教或政治等理由,提出免遣返聲請,即可暫時留港。
去年更多 同期453宗
入境處回覆《大公報》記者查詢,免遣返聲請當中,包括於逾期逗留後的前外傭,2017年首10個月,入境處接獲390宗相關聲請,去年同期則有453宗。
根據入境處網頁資料,尚待審核的免遣返聲請人士,若以國籍區分,排名第一和第二,依次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是1566人和1480人,遠遠拋離其他國籍人士,不過孟加拉、印尼、菲律賓的情況也不容忽視,分別有990人、794人和464人,該三個國家的人士,在本港均有從事外傭工作,但當中多少申請者是前外傭身份,則未有統計。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一直致力盡快審理聲請,並將聲請不獲確立的人士遣返,包括將聲請個案的處理量,增加至每年5000宗以上,縮減聲請人的輪候時間,目前每宗聲請所需處理時間,由以往平均25星期,縮減至約15星期。
截至2017年10月,尚待審核的聲請為6828宗,較2016年同期的10,675宗相比下降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