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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Erwiana受虐案 僱主羅允彤須賠償81萬元

時間:2017-12-21 18:50:1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21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轟動全球的印傭Erwiana受虐案,事主Erwiana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羅允彤索償。區域法院今午頒下判詞指,被告羅允彤施虐行為已獲證實。被告以相同手法,密集式持續虐待事主達7個月,旨在令侮辱Erwiana及損害她的尊嚴。被告行為不單令事主肉體受傷,更有精神創傷,下令羅允彤需作出81萬元賠償。 

  法官徐韻華在判詞中指,被告羅允彤曾質疑Erwiana誇大傷勢,反對作出賠償。法庭曾給予羅允彤機會,在庭上與Erwiana對質,但她決定放棄。法庭審閱呈堂的Erwiana傷勢相片,認為相片已明確反映真相,因此認為Erwiana無誇大傷勢。 

  法官批評,羅允彤不單虐打事主至身體多處嚴重受創,除拳打腳踢外,又曾在冬天向她淋冷水、用吸塵機吸管塞進她口內等。同時,被告亦以不人道方式虐待事主,例如每天限制事主糧食,只得幾片麵包及一碗飯充飢,又剝削事主正常休息時間,限每日只有4小時休息或睡覺。甚至要控制事主如廁次數及時間。 

  事主受聘期間,羅允彤禁止Erwiana對外聯繫,恐嚇她如聯絡他人,就有途徑去命人殺死Erwiana的父母。被告行為令事主求助無門,只可默默承受虐待。 

  法官批評,被告的施虐行為不單令事主肉體受創,更令事主出現創傷後遺症及憂鬱症,至今仍會夢到當年受虐情況而驚醒,目前需繼續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法官考慮早前被告已被刑事定罪,顯示需為事件負責,因此裁定Erwiana可獲得賠償。 

  法官認為,事主受到密集式持續受虐達7個月,可得賠償45萬元;事主被不人道對待,可得賠償18萬元;事主因涉案傷勢需接受2年治療,可得賠償8萬元;事主精神創傷影響日後社交和謀生能力,可得賠償5萬元;最後,事主的醫療費及來港應訊交通費等,可得賠償5萬元。總體賠償為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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