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夥同支持者共五人強闖立法會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當日受衝擊而不支暈倒的保安員陳淑嫻出庭,憶述受傷經過。她形容游蕙禎當日行為粗野,曾扯起執勤女保安的衣領。之後梁游等人又「來勢洶洶衝過來」,企圖強闖一號會議室側門,梁、游等人壓撞保安員期間,即有女保安員慘叫「手斷啦」、「唔好再踢」。陳淑嫻亦被夾在中間,最後缺氧暈倒兼腰部受傷,需留醫一日及接受兩個月物理治療。
事件中受傷送院的高級保安助理陳淑嫻昨日出庭作供,她稱當日工作有三項任務,分別是提示梁、游兩人已被下令禁止進入會議廳,二是令梁、游離開會議廳。第三是阻止梁、游二人進入一號會議室。
陳淑嫻憶述稱,當日她被安排專責處理游蕙禎。在梁、游兩人於立會現身後,她已向兩人展示禁令通告,但梁、游無視,直入會議廳,並與廳內其他女保安員推撞。當她入內支援同事時,見游蕙禎正在扯起同事衣領惡言相向,又大幅度揮動手腳,拒絕被帶離會議廳。
及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餘下會議改在一號會議室進行。陳淑嫻與兩名女同事就在一號會議室外,組成人鏈阻止梁、游兩人入內。其間,梁游等五人合共壓撞防線,同時有人用粗口「×街」、「×樣」等去辱罵在場保安員。
陳淑嫻形容,梁、游兩人當時情緒失控,「口中數着一二一二,來勢洶洶衝過來。我與同事被夾在人群中間,成為人肉三文治」。陳淑嫻稱,他們企圖扯開手拉手而成的人鎖,有同事大叫:「手斷啦!」
最後她被夾至缺氧,大叫「我無氣啦」一聲後暈倒,送院後證實腰部肌肉被扯傷,留醫一日後須多接受物理治療近兩個月。案件今日繼續。
本案被告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張子龍(29歲)五人同被控在2016年11月2日於立法會內非法集結罪,以及交替控罪「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