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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建議修訂《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

時間:2017-12-18 22:38:3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18日(記者 李永青)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建議修訂《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註1)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有關修訂旨在革新證監會認可基金的監管制度,以及應對金融創新及市場迅速發展所帶來的風險。主要的建議包括加強適用於主要經營者(即管理公司、受託人及保管人)的規定、為基金的投資活動(尤其是涉及衍生工具、借出證券,和回購及逆向回購交易的活動)提供更大靈活性和提高相關保障,以及引入新類型基金(包括主動型交易所買賣基金),藉此配合國際監管趨勢及本地市場發展。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為鞏固香港作為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本會策略中的重要一環是確保管限公眾基金的規例保持嚴格,並切合國際標準。《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經革新後,將為本港零售基金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證監會亦建議對《證監會強積金產品守則》、《集資退休基金守則》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的有關條文作出相應修訂。證監會邀請公眾在2018年3月19日或之前,透過證監會網站(www.sfc.hk)、電郵([email protected])、郵寄或傳真(2877 0318)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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