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爭取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爭取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案,今早在上訴庭繼續審理。梁鎮罡稱,婚姻應「是兩人自願終身結合直到離開人世」,因此兩人應共同支付或享有生活費用,包括配偶合併報稅福利。不過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就指,「妻子」就具備女性意思,難以把已婚男子稱為妻子。上訴庭最後決定押後本案,擇日以書面頒下裁決。
梁鎮罡一方昨日陳詞指,他們已在新西蘭合法註冊結婚,是合法配偶關係。因此認為可在港享有公務員合併報稅福利,否則構成歧視。政府一方就,反駁稱,梁鎮罡一方理據,等同要求政府認可同性婚姻並在港合法化。
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亦提出質疑,稱在語意上,配偶是「丈夫」與「妻子」,妻子就指女性,難以將已婚男子描述成妻子。梁鎮罡一方就仍然稱,目前法例無列明男性的婚姻對象,必須與一名女性結婚,因此認為同性已婚伴侶,亦應可合併報稅。上訴庭決定押後案件擇日以書面頒下裁決。
本案源於本年四月,原訟法庭裁定公務員的同性伴侶可享有「配偶」福利及津貼,但駁回同性伴侶可享有婚姻合併評稅優勢。早前政府提上訴,認為向公務員同性伴侶發放「配偶」福利及津貼,牴觸政府否認同性婚姻的立場。而梁鎮罡一方亦提出上訴,認為同性伴侶應可一樣享有婚姻合併評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