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九龍旺角朗豪坊「通天梯」突然倒行導致多人受傷事故,涉案自動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及電梯工程人員馬兆麟、盧國林(圓圖),分別被控12項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罪名。案件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揭露,涉案「通天梯」在出事前兩個月共四次定期維修檢查紀錄都屬於虛報。被告之一、朗豪坊駐場電梯工程員盧國林認罪判罰款6000元。其餘兩名被告則不認罪,案件排期至2018年3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
認罪的58歲被告盧國林,被票控一項「無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運行」及四項相同罪名的交替控罪。控方指,據定期維修檢查紀錄,通天梯曾在本年2月9日、2月23日、3月9日、3月23日曾接受四次定期檢查。但朗豪坊閉路電視顯示,該四日都無人維修或檢查通天梯。
「天眼」拍檢查未按要求
控方又稱,閉路電視顯示,奧的斯電梯在三月三日及七日曾派員檢查通天梯,全程僅11分鐘,未有按《條例》要求,詳細檢查機件及測試自動梯運作情況。據專家調查報告內容,通天梯驅動系統出現金屬疲倦,包括帶動梯級移動的金屬鏈連接片有八處斷裂,金屬鏈亦因長期拉動重物而不正常地變長。報告認為,如有正常檢查,上述問題應可在出事前三個月發現。
被告盧國林認罪後,辯方求情,指被告入行37年,一直未有違規紀錄。事發時,被告需一人打理朗豪坊共47條自動梯。如非出現故障,被告每日只有上午8時30分至11時可中斷自動梯運作進行檢查,而其他時間被告需處理物業內所有突發的自動梯事故。裁判官梁嘉琪考慮被告認罪,按法例判處被告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