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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兼職外傭等同請黑工

時間:2017-11-14 03:15:15來源:大公網

  「艇仔」中介僱傭公司除了設「筍工騙局」,甚至提供平台予外傭搵兼職。有執業大律師提醒市民,聘用兼職外傭等同聘請非法勞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

  有合法的外傭中介公司代表向《大公報》提供資料,多名菲傭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毛遂自薦提供兼職服務。一名菲傭在留言版表明,可在早上11時30分至晚上七時兼職;另一留言形容自己有良好工作經驗(Well Experienced),是一名「合法兼職幫手」(Legal Part-time helper)。

  僱主可被判囚

  執業大律師丁煌指出,根據《入境條例》規定,外傭若受僱於簽證上指定僱主以外的其他人,即屬違法,可能會因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檢控和遣送離境,通常將不再獲准來香港當傭工。僱主如聘用兼職外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

  另外,目前菲律賓政府暫緩批證,有僱主擔心,新舊外傭交接期間恐出現真空期。有大型外傭中介公司代表指出,菲律賓暫停批出「海外就業證明」只有三星期,現時本港入境手續的審批程序,辦理外傭來港一般需時四至六星期,由於等候需時,所以如果目前才申請菲傭來港工作,並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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