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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贊同立法刻不容緩

時間:2017-11-06 03:15:2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文軒報道:對於本港接連出現球迷噓國歌事件,昨日出席《城市論壇》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以「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為不當行為塗脂抹粉,揚言《國歌法》不應訂立。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直斥其非,強調之所以要制定《國歌法》,「就是因為有吳文遠這種人」。

  出席論壇的市民紛紛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刻不容緩。有年長的婆婆指出,《國歌法》維護的不是一首歌,而是國家尊嚴和民族精神,國歌讓人深深地了解國家的苦難史,激發學生的愛國情感,「制定《國歌法》不是為了拉人坐監,而是教人發自內心的尊重」。亦有青年直言,噓國歌者手持「港獨」標語,公然侮辱國歌,企圖破壞香港與國家的關係,不僅損害香港形象,亦損害國家形象,盡快立法則可杜絕這種辱港辱國的行為。

  吳文遠「自由」歪論自取其辱

  吳文遠昨日大放厥辭,指噓國歌行為關乎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可以選擇表達,可以選擇不表達,但不代表選擇表達的時候要懲罰」,又指外國相關法例並未訂明不能歪曲、貶損國歌,故不應立《國歌法》雲雲。

  梁美芬即場反駁指,「為什麼香港要討論制定國歌法,就是因為有吳文遠這種人!連尊重自己的國歌,尊重自己的國家民族都覺得不應該!」她強調,中國經歷了多年苦難,奏唱國歌時會引起很多人的共鳴,「如果你沒有這個情感不要緊,你也不能去侮辱別人,你這是侮辱全中國人民,要學會有基本的人格和尊重。」

  同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生拉硬扯,稱球迷表達不滿是針對香港沒有民主普選等問題,梁美芬一語道破其謬論:「我看到(球迷)噓國歌的同時是拿着『香港獨立』的標語,這是仇視國家的表現。」論壇嘉賓之一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認為,無論任何國家的國歌都應尊重,不應將《國歌法》「妖魔化」。

  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在出席電視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對任何國民來說,尊重國家都是必須且基本的行為,而政府亦不會因為有人在播放國歌時不站立就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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