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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航生告《蘋果》《壹週刊》誹謗

時間:2017-10-20 03:15:16來源:大公網

  圖:藝人曾航生入稟高等法院,指四篇報道內容不實,構成誹謗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壹傳媒報道又惹官非。藝人曾航生入稟高等法院,指《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在2014年2月報道他與女友梁安琪分手,涉及的四篇報道內容不實,對他構成誹謗,損害聲譽,導致他失去登台、出鏡等機會,收入及贊助均減少,要求《蘋果日報》及《壹週刊》撤走涉案報道,並刊登道歉啟事,再賠償他的收入損失。

  損害個人聲譽商業信用

  入稟狀指,2014年2月19日《蘋果日報》以「曾航生火爆郁手推落衣櫃 梁安琪心死:唔講呢個人嘅所有嘢」為標題的報道,與2月20日《壹週刊》以「暴愛20年俾曾航生打 梁安琪:再講好肉酸」為標題的報道,上述兩篇報道內容不實。《蘋果日報》、《壹週刊》分別將兩段報道短片上載網絡,涉事短片標題分別為「拖拉20年 梁安琪俾曾航生打到分手」、「失大水喉梁安琪 曾航生復出做大茄」。

  入稟人強調,他與女友梁安琪分手,成因不涉及暴力行為或虐待。但涉案報道公開後,損害他的個人聲譽及商業信用,導致他損失大量演出機會和商業贊助,例如他的第三張個人音樂專輯延遲推出,已推出的音樂專輯《香港傳奇》和《香港傳奇II》版稅收入減少。

  曾航生在入稟狀內指,他曾在本年四月、六月先後去信《蘋果日報》、《壹週刊》,要求撤走涉案報道及短片,同時刊登道歉啟事,不過《蘋果日報》、《壹週刊》無回覆。曾航生遂入稟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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