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在佔領行動期間,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在緩刑期間再度犯案。她在本月4日於麥當勞盜竊價值200元的手機。
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指,被告在緩刑期間犯案,即時取消保釋需還押,案件至10月10日再提訊。
畢慧芬(21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2017年9月4日,於旺角好望角大廈麥當勞餐廳內,盜竊一部約值200元的Samsung牌子手機。本案原定於9月6日提堂,但被告報稱因病缺席,法庭將案件延昨日再處理。
畢慧芬曾提出保釋申請,但法庭指,被告本身因一宗勒索罪於本年六月被判囚四個月,緩刑三年。但被告在緩刑期兩度犯案,因此駁回保釋申請。畢慧芬還押,本案至10月10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