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4日訊(記者 梁康然)政府在2年前規定小巴須安裝俗稱黑盒的「行車數據紀錄儀」,今見成效。區域法院首次根據黑盒數據,裁定小巴司機李啟熙超速17秒,導致撞斃一名過路青年,「危駕致死」罪名成立。涉事司機被判囚21個月,停牌5年。
本案被告李啟熙(68歲)被控在2016年2月10日晚上八時駕駛小巴,超速途經大埔公路帝欣苑附近時撞斃一名23歲陳姓男子。被告不認罪,曾申請傳召港大機械工程副教授張祺忠為專家證人,以證明黑盒數據不可靠,但不獲法庭接納。
至今早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出事路段限速50公里,但黑盒數據顯示,小巴在事發前17秒時速達64公里,被告顯然超速。法官認為,如無超速駕駛,被告在事發前可能來得及反應,避免意外發生。除超速外,被告在夜間駕車亦無開車頭燈,亦是危險駕駛行為之一。法官認為被告雖老邁,但過去累有超速、不小心駕駛案底,決定判處被告囚21個月,停牌5年。
據資料,政府在2014年12月1日正式落實,各小巴必須安裝行車數據記錄儀。本案是首宗根據紀錄儀數據,證實肇事司機超速駕駛而被定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