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因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正受廉政公署調查,被廉署控以三項披露受查者身份罪名。被告早前申請終止聆訊,今午東區裁判法院駁回有關申請,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當日曾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布消息,認為控方檢控有理據,決定將案件如期定於12月15日開審。
辯方指,過去時有新聞報道指某人涉嫌被廉署調查,卻不屬於「披露受查者身份」罪名,認為廉署提出本案檢控屬於不當。裁判官鄭念慈反駁指,過去報道只是轉述傳聞,無證據支持有關人等是否曾被人投訴,或被廉署調查。不過,被告卻明確表示馮程淑儀正受調查,因此不認為控方作出無理據控,決定駁回本案終止聆訊申請。
本案控罪指,被告吳文遠(40歲)在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透過新聞媒體、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自己曾以投訴人身份,向廉署投訴馮程淑儀,並於廉署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