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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羅周」即時入獄是彰法治、撐正義、挺香港/屠海鳴

時間:2017-08-18 03:15:12來源:大公網

  香港太需要一宗案例去證明法治的存在、去體現正義的聲音、去力撐社會的穩定。昨日,暴力衝擊政府總部的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司法覆核案有了最新結果,三名高等法院法官一致裁定,撤銷三人社會服務令的判決,改判三人入獄六到八個月,即時收監。法官怒斥「假以自由行使權力為名,實質破壞公眾社會秩序,導致社會陷入混亂」行為,法官不點名怒批「佔中」戴耀廷之流鼓吹「違法達義」的社會歪風,強調必須作出具有「阻嚇力」的判決,以維護法治尊嚴。這一判決與判詞,正氣凜然、酣暢淋漓、餘音繞樑,道出了也解答了積鬱於市民心中三年之久的憤怒與疑問,也無疑是向社會發出了強烈信號:在香港,沒有任何行使暴力破壞社會治安的理由;不論「道理」多麼冠冕堂皇,違法就必須承擔責任。雖然本案發生的時間已是近三年,但「遲來的正義」無疑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有力彰顯,是正義得到伸張的強力體現,更是社會民意獲得尊重的證明。然而,當我們在為此感到欣慰的同時,亦要認清一個嚴峻的事實,維護法治、確保和諧、促進發展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因為就在昨天法庭還沒宣判之前,反對派勾結外國反華勢力千方百計向法庭施壓,抹黑香港法治環境,甚至恐嚇要通過法案去制裁香港……這種亂港行徑絕不會得逞,恰恰相反,反華勢力愈是反中亂港,廣大市民就愈要堅定維護法治、確保和諧、促進發展的決心。

  三年前的九月二十六日,原本相對平靜的香港由此進入嚴重的動盪當中。羅、黃、周三人在當天蓄意非法集會,最終演變成暴力衝擊政府總部的騷亂行動,並直接導致持續長達七十九天的非法「佔中」事件。這一天,可以說是香港政治分水嶺,是社會治與亂、黑與白的分野,更是社會撕裂的開端。當社會強烈要求違法者受到應有制裁時,令人失望的是,去年八月原審判決對於如此嚴重違法行為,只判區區數十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所幸政府律政司鍥而不捨兩度上訴,直到昨天才迎來「遲到的正義」。這宗標誌性案例,將對香港法治、社會、未來產生廣泛的影響和深刻的思考。

  彰法治:「違法達義」歪風必須遏止

  法治是香港市民最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亦是香港之所以能保持繁榮穩定的基石。但過去數年來,反對派一次又一次挑戰法律、一次又一次以暴力行為去破壞法治。尤其令人憤怒的是,為達到迷惑市民、欺騙年輕人的目的,一些所謂的「政客大狀」、「法律教授」、「資深議員」打着「民主自由」口號,灌輸「只要是為民主就可以去違反」、「只要理由正當就可以採取暴力」意識,鼓吹破壞當前的法律制度。在這種嚴重歪曲法治精神的口號煽動下,一宗宗暴力違法案件充斥街頭,一個個年輕人走上違法道路、一宗宗駭人聽聞的違法新聞出現媒體,從立法會外縱火案到衝擊立法會大樓,從圍攻政府總部到暴力劫持大學校委,從非法「佔中」到旺角暴亂……市民無比憂慮,香港的法治已經被迫到懸崖邊緣。而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三人,正是在這種歪風邪氣影響之下、在反對派政客利用下,作出了暴力衝擊政府總部的行為。更令人憂慮的是,即便是被法庭判決「罪成」,他們從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甚至公然宣稱法律就要被破壞、年輕人就是要「敢於違法」。

  所幸,香港的法官守住了最後這道底線。三名法官一致作出改判三人即時入獄的判決。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在判決中以令人敬佩的法律學養、以極其「鋒利」的措辭,一針見血地道出了本宗案件的根本問題。他指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動他人犯法……這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必須遏止「違法達義」的社會歪風,這股歪風不停,則香港社會難有安寧。此宗案例,與其說是在對羅、黃、周三人的判決,毋寧說是對整個反對派的判決,是對所有反中亂港行為的判決,也是對這些不負責任的反對派政客的大聲喝止。一句話,是護法治的正義吶喊。

  撐正義:法律絕不容許僭越行為

  違法就要承擔後果,這是最淺顯的法治常識。然而,公眾看到的卻是,平日高叫「維護法治」的反對派,恰恰是踐踏法治的「真兇」。在法庭對本案判決的前夕,反對派更舉行了一場數百人參與的所謂聲援大會,其間不僅沒有任何反省之處,反倒不斷散播極其錯誤言論,攻擊法庭近期以來對反對派的多宗判決,又重新奠出「民主自由」口號,宣稱為了民主,年輕人就應該違法。而當事人之一的黃之鋒,以「年輕」為理由,公然向法庭施壓,他當天在接受訪問時稱,隨着更多案件審理,愈來愈多年輕人有機會被送入監倉,「如何理解參與一個非暴力抗爭行動,會被判半年或以上,這個我們需要思考。」而另一名反對派頭面人物說得更直白:「是因為我們認為制度的暴力,令更多人受苦,因此我們需要衝擊這個制度,這個制度更真實、更見血、龐大。」如果讓反對派這種歪理站住腳落地生根,則香港社會還有正義、市民還能有穩定的生活環境?

  事實上,昨日法官一針見血地指出:「三人之所以被定罪,是因為他們僭越了法律界線,以嚴重違法的手段,強行非法進入或煽惑他人,當中包括年輕人及學生,強行非法進入政總前地。」必須指出的,對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處以監禁,並非香港市民所想見到的結果。問題在於,當前必須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在自由行使權力,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等相關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任何暴力行為,特別是涉及衝擊襲擊執法及維持秩序人員的暴力行為,都會導致嚴厲判罰,否則社會不會和諧、安寧、進步,而法律保障市民的權力和自由亦將蕩然無存。「懸殊的判刑會導致社會大眾對法庭判刑的理據產生疑問,影響妥善執行刑事司法公義的原則。因此,有需要闡明這類涉及暴力之非法集結的判刑原則,以消除公眾疑慮,也供日後負責判刑的法庭作為指引之用。」市民相信,隨着案例的確立,對未來維護社會正義、維護正確的法治觀念、維護青少年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挺香港:堅決反對外國反華勢力

  儘管羅、黃、周三人被判即時入獄,法治得到伸張,但就在法庭作出判決的幾乎同一時間,市民看到了令人無比憂慮的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事件。反對派頭面人物李卓人在社交媒體上,公布美國反華分子的威脅法官的所謂「聲明」。當中美國眾議院議員、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宣稱,「裁決嚴重打擊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聲譽,北京嘗試透過香港法院破壞香港民主運動,進一步實踐其政治任務」;另一名反華「急先鋒」魯比奧(Marco Rubio)更為赤裸裸,他稱「香港法院近日的政治檢控和改判加刑,不但做法可恥,更進一步證明香港珍視的自治受到明顯侵蝕。」並叫囂道,北京試圖打擊香港新一代的民主運動,破壞「一國兩制」,促請美國參議院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不僅如此,一些所謂的西方主流媒體,還發表社評,公然向法官施壓,宣稱香港將出現「首名政治犯」雲雲。

  顯而易見,一場外國反華勢力集體逞惡的大集會出現在香港市民面前。許多市民發問,為什麼一宗顯而易見嚴重違法的案件,會引起他們如此的重視?為什麼他們膽敢公然挑戰甚至抹黑在香港行使獨立審判權的法官?為什麼香港的反對派會「事先」得到這份「聲明」、到底他們要達到什麼目的?所有問題,其實只有一個答案,這就是:被判入獄的三人是外國反華勢力的「代言人」,是外國亂港組織的「代理人」。他們害怕香港法治得到維護、害怕日後無法再干預香港、害怕「佔中」無法再繼續於香港上演。如此清晰的事實說明,到底誰在破壞香港市民的利益、誰又是在破壞香港社會穩定和繁榮。威脅通過「反中亂港」法案以向法官及律政司施壓,這是對全港市民的挑戰,亦是對法治的挑戰。香港市民絕不同意也絕不可能讓其得逞也會堅決回擊反制。

  此宗案例,其意義不在於令三人入獄,也不在於令他們無法參與今後議會選舉,而在於讓香港社會清醒認識到維護正確法治觀念、維護社會的穩定、維護社會正義的重要性。也是向那些可能被反對派「洗腦」的年輕人發出的提醒,更是對意圖繼續違法亂港的反對派、那些意圖干預破壞香港的外國勢力的嚴正警告。市民為有如此伸張正義的法官而感到慶幸、有如此彰顯法治的判詞而感到欣慰,也為香港依然能維護堅實的法治精神而感到鼓舞!

  本文作者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港區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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