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龔學鳴報道)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裁定,律政司就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大樓案覆核刑期得直,13名被告改判入獄8至13個月。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熱烈歡迎今次上訴庭的裁決,因為示威者當日的行為相當暴力,用竹枝撬開立法會的大門,又打破立法會的大門玻璃,而衝擊令到保安人員受傷,所以判刑必須予以阻嚇作用。不過起初判刑太輕,容易鼓勵暴徒在社會作奸犯科,「今次13名被告被改判入獄8至13個月,這個刑罰相當重,同時彰顯法治,維護了社會公正,恢復市民對法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