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誤殺案昨日續審,控方在庭上宣讀次被告陳冠忠的警方書面供詞,陳冠忠指DR集團不曾要求他為CIK血製品進行細菌測試,更指自己無進行測試的專業資格。而事主出事前,他身處美國,培殖CIK血製品工作一度交由其他同事處理。
次被告陳冠忠曾在2012年10月18日,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落口供。控方昨日將該份書面口供呈堂,在庭上宣讀。陳冠忠在口供內透露,2009年接受首被告周向榮邀請加入DR集團旗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任職幹細胞科學家,2011年7月調任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出任副研究員,月薪約4.5萬元。
次被告:無專業資格做測試
2012年,他被周向榮指派往廣州軍區醫院學習CIK療程,周當時並無表明公司如何運用CIK療程,只要求陳按照所學知識,在APSC進行同類培殖實驗。實驗初期不成功,最後參考文獻資料,終成功完成培殖實驗。
2012年3月,周向榮送來兩個血液樣本,指令陳用以培殖成CIK血製品。陳稱不知血液樣本來自誰人,也不知道血製品的用途。同年四月,陳收到DR集團總經理朱美沁通知,DR將由該月起推廣CIK療程,陳需定期製作CIK血製品。 被問及血製品程序,他稱製作前後都無進行細菌測試,因為公司無要求,而且他並無相關專業資格進行測試。他不知道公司內有否其他合資格人士為血製品進行測試。出事當日即2012年10月4日,陳於美國凌晨時分,接獲朱美沁來電稱CIK療程出事。其後,周向榮要求他立即回港,約定於十月六日往周的居所商討對策。案件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