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28日 (記者葉漢亮)「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社民連黃浩銘等九名不認罪被告今繼續於高院受審。警方證人作供稱,當日奉命到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協助執達吏清場,其間看到本案中一名被告在人群中手持一個擴音器不願離去,逐將其拘捕及帶返警署錄取口供。
警員梁家傑出庭作供指,他協助執達吏清場時,留意到一名穿灰色外套、藍色上衣的被告趙志深在人群中手持一個擴音器,其後從一名軍裝警員手上接手處理趙,並對趙作出警誡後及拘捕,並押解趙上車作快速搜身,搜身後無發現趙身上有違規物品,稍後時間將趙帶返警署錄取口供。
梁同意辯方所指趙當時沒有衝擊警方的行為,及趙當時隨警員指示一直向後退。
本案共有20人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場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名,黃之鋒、岑敖暉等11人已承認罪責,餘下九人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不認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