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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依法有權租地予內地

時間:2017-07-27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袁國強說,希望今年內完成落實「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的頭兩步,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

  特區政府前日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受到社會各界普遍歡迎,但反對派繼續把議題妖魔化,最少有三人昨日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方案有穩固的法律基礎,不擔心會遭到法律挑戰。他強調,根據基本法,特區有權向內地出租土地。袁國強又說,希望今年內完成落實「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的頭兩步,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

  昨日早上,袁國強(上圖)聯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連走兩場電台節目,向公眾解釋「一地兩檢」方案。袁國強解釋,根據基本法第七條,香港境內土地及自然資源由國家擁有,由香港負責管理,因此香港法律上是有權將部分地方租予內地。他又把國家比喻為「業主」,香港為「租客」,「業主租了一間屋給我,接着發現自己不夠用,他問我『可不可以租回一間房給我』,這個權力是有的。」

  籲正面看待新事物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基本法第20條授權香港落實「一地兩檢」,有反對派人士聲稱第20條的原意是給予香港更多權,但現時是授權香港「閹割」。袁國強直指,基本法起草時,根本就無想過「一地兩檢」,大家要遵守法律,但法律亦不應該成為香港平穩發展的限制。他又提到,1997年前,當中央表示要在香港駐軍,很多市民亦曾擔心過,但現在社會對駐軍的反應是正面,認為大家要正面地看待新事物。

  盼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

  袁國強形容,現時方案比深圳灣口岸模式「進步」,因深圳灣口岸是各自實施兩邊的法律,而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仍然有六項民商範疇使用香港法律。他強調,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是香港將整個地方和空間轉交給內地,純粹是劃分法律管轄權,因此該處雖然地理上屬於香港,但法律上被視為香港範圍以外。袁國強希望,「三步走」的首兩步能在今年內完成,包括與內地達成《合作安排》,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工作,以配合高鐵香港段明年第三季通車。

  而昨日有三人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執行「一地兩檢」方案,這三人包括:曾被指濫用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社工呂智恆及大埔居民李嘉廉。

  袁國強表示,若方案違反基本法和本港法律,政府是不會推出,強調「三步走」的法律程序足以令「一地兩檢」有穩固法律基礎,不擔心會遭到法律挑戰。他又說,不可限制市民提出司法程序,一旦有司法程序展開,會根據程序處理,他期望各方理性、客觀看待「一地兩檢」,而非過分政治化,甚至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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