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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料次被告無醫務化驗師資格

時間:2017-07-25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繼續審,前DR醫務化驗師華壽恩指,從未深究第二被告陳冠忠的資歷,但相信他未取得醫務化驗師資格。他稱涉案實驗室的員工,並非都擁有醫務化驗師資格。法例上沒要求實驗室員工必須具醫務化驗師資格,但要求進行測試工序時,須由化驗師監督,並簽署測試結果是否合格。

  第二被告陳冠忠的代表律師昨日開始盤問華壽恩,律師指次被告陳冠忠雖需負責打理涉案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APSC),但華壽恩才是APSC的管理人,因華壽恩擁有醫務化驗師資格,薪金亦比陳冠忠高,職銜是「實驗室總監」。華回應稱,他是另一家實驗室「中華專業醫務化驗所」的總監,並非APSC的總監。當年去信美國血庫協會為APSC申請認證,對方回信時以總監銜頭稱呼他,他為方便聯絡,將錯就錯沿用總監稱呼。

  華壽恩透露,APSC職員分成「培植」、「測試」、「品質」三組人員,測試工作需由註冊醫務化驗師在場監督,核實測試過程及測試結果達法例要求。據他了解,法例無要求培植、檢驗品質等工序需由醫務化驗師監督。而陳冠忠當日是APSC檢驗品質組主管,華壽恩相信,陳冠忠未擁有醫務化驗師資格,不過他從未查詢陳的專業資格。

  指周向榮禁披露研究項目

  華壽恩稱,從無參與DR員工大會,只曾參加公司業務會議。首被告周向榮曾要求他簽署保密協議,禁止他向外泄露APSC的研究項目,也不可私下與APSC員工討論非其負責的研究項目,因此他不知道APSC其他員工在研究什麼或製作什麼。

  就涉案的CIK療程,他稱曾在公司業務會議上,以旁聽者身份,聽過周向榮向陳冠忠、DR總經理朱美沁提出,他其後在工作上再無聽過CIK療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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