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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化驗師揭DR宣傳冊有誤導資料

時間:2017-07-20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前DR集團醫務化驗師華壽恩第二日作供稱,當年公司網站及宣傳小冊子內曾有誤導資料,連公司管理層也被誤導致信以為真。他曾在公司會議上指出問題,DR總經理朱美沁即時反問「乜唔係攞咗㗎咩?」

  曾發傳真提醒周向榮

  華壽恩昨日供稱,本案出事後一個月,即2012年11月時出席公司會議,提出涉案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仍未正式獲取GTP(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MP(良好製造規範)等認證。在場的DR總經理朱美沁反問:「乜APSC唔係攞咗GMP認證㗎咩?但網站咁講嘅?」他稱當時解釋,網站及小冊子介紹APSC時,列出多項認證項目名稱,會令人以為APSC已獲取有關認證。至11月13日他發出傳真,提醒首被告周向榮有關網站及小冊子內容具誤導性。

  華壽恩又揭露,APSC專業人員不足,如僅得一名具資格的細菌測試員,不少樣本常常延後進行測驗細菌,有樣本在接收後五天才進行肉毒素測試,更有樣本在接收後兩個月才做黴漿菌測試。

  他稱,公司渴望APSC能獲取各項認證,但周向榮似乎無深入了解各認證要求。他舉例周曾要求為APSC取得GMP認證,而GMP認證雖有規範實驗室或生產場環境,但並非實驗室認證,而是針對藥品生產過程的認證。

  華壽恩進一步指出,APSC內雖設有「無塵實驗室」,但無塵實驗室的結構及空氣過濾系統遠不及GMP認證需求。如實驗室牆壁需要無縫、水源及空氣過濾需要達至無菌無雜質等。而無塵實驗室的設計及結構並不符合GMP認證需求。

  華又指,公司過去希望申請美國血庫協會認證(AABB),但按照AABB要求,血液樣本需用一組17位數字的「國際公用條碼」來分類記錄,而APSC處理事主王靜波及死者陳宛琳的血液樣本時,只填寫名字來分類記錄,而且無記錄操作人員姓名與操作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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