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10日訊 (記者葉漢亮)佔旺藐視法庭案繼上周黃之鋒、岑敖暉等7人認罪後,今日再多4人於高院認罪。辯方求情指,4人在事件中沒有使用暴力,只是誤解禁制令內容,無意挑戰法庭,亦不是事件策劃者,參與程度低,只是「最低層的工廠工人」,4人透過律師向法庭致歉。法官將判刑押後至案件審訊後再處理。
被告張啟昕、馬寶鈞、楊浩華、黃麗蘊等4人今日認罪。代表4人的資深大狀麥高義求情指,31歲的張啟昕擁有碩士學歷,現為社區發展主任,月入2.5萬元,致力於環保和政策發展工作。
23歲任職地產代理的馬寶鈞教育程度不高,每月只有5800元收入,當日無意抗拒禁制令,嘗試離開禁制令範圍,但被警察拘捕。馬並無不熟悉政治,當日只是臨時加入的示威者。
32歲任職保安員的楊浩華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案發時只有19歲黃麗蘊,曾雙手以示投降。
麥高義指出,4人選擇承認責任,是對法庭尊重及顯示悔意,強調事件過程中4沒有使用暴力,尊重警方的執法,被捕時未有激烈反抗,他們是一群社會基層,對香港有良好貢獻,不應送入監獄,懇請法官判以罰款處理,若判囚無可避免,希望法官判以短期、緩刑的懲罰。
本案發生於2014年旺角清場時,黃之鋒、岑敖暉等20人涉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11人已承認罪責,社民連黃浩銘等九人不認罪被告將於明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