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22日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就立法會大會的口頭質詢安排提出改動建議,包括加入質詢行政長官環節,時長三十分鐘,每次問和答限時兩分鐘。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議事規則委員會成員張國鈞支持建議,認為有助特首更直接回應社會關注的事。
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除了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外,特首可按其意願每月出席例會一至兩次,回答議員的質詢。質詢環節長三十分鐘,每次問和答限時兩分鐘,與現時答問會一樣,議員不用事前交問題。
張國鈞今日出席電視節目時,透露有關建議是特首林鄭月娥主動提出,「令行政長官能更快、更直接回應議員就過去一、兩天發生的問題作口頭質詢,這點不單是議員想看到,我相信香港市民也希望看到。」
此外,議事規則委員會亦建議簡化議員口頭質詢官員安排,將提交問題的預告期由七天減至會議前的星期五中午,亦不再規定政府要事先將書面回覆送交秘書處,讓雙方都有更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