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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派密謀「隱形塗鴉」搞破壞

時間:2017-06-29 03:15:19來源:大公網

  圖:譚得志(穿淺色外套者)與支持者秘密測試防水噴霧

  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慶典臨近,一眾反對派猶如「跳梁小丑」,在七一前夕獻醜。香港眾志、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等成員昨日又到灣仔金紫荊廣場企圖「佔領」,《大公報》記者發現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昨日陪同羅冠聰等人往金紫荊前,秘密與追隨者在中環測試防水噴霧,不排除充當隱形墨水,準備在街道噴下各類「反中亂港」塗鴉。法律界人士指塗鴉涉及刑毀,而反對派以可能違法的行為示威,反對回歸,不符合中國人的身份與責任。

  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慶典在即,香港眾志、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等成員,昨日再到灣仔金紫荊廣場企圖「佔領」。《大公報》發現,人民力量譚得志到灣仔會合羅冠聰等人前,與兩男兩女在中環一帶徘徊。五人神情鬼祟,走到怡和大廈側的天橋下,其中一名戴黃色鴨嘴帽的女子從背囊取出一支噴霧,交給其他人查看。鴨嘴帽女子隨將噴霧噴落地面磚塊,然後灑上水,之後五人圍觀水漬,該名女子更不斷用腳踩水,行為怪異。

  《紐時》《蘋果》記者陪「做騷」

  五人在天橋下測試了約十分鐘後離開,記者上前觀察,發現地上水漬露出防水層,相信譚得志等人使用的噴霧屬防水噴霧,令磚塊在灑水後未被沾濕,但其他磚塊因變濕而變深色後,噴灑防水層的地方則凸顯出來,出現隱形墨水效果。譚得志等人在回歸慶典前夕,在街頭路面秘密測試防水噴霧,不排除他們使用防水噴霧充當隱形墨水,意圖在馬路上塗鴉,或寫上各種諷刺及侮辱的政治字句,等待馬路沾濕或下雨後,露出塗鴉,圖謀宣揚「港獨」,攻擊中央。

  五人測試噴霧後,到怡和大廈與其他人會合,一行約二十人,當中更包括《紐約時報》及《蘋果日報》記者。眾人登上前往灣仔的巴士,而巴士途經金鐘力寶中心時,黃之鋒及周庭等人亦登上該車,明顯早已相約。巴士抵達灣仔金紫荊廣場附近時,一眾傳媒已在現場恭候黃之鋒及譚得志等人,相信有人早前已聯絡傳媒,為「做騷」作準備。

  反對派以防水噴霧充當隱形墨水,或意圖避開在公眾地方塗鴉的刑責,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出,塗鴉涉及刑事毀壞,即使利用隱形墨水塗鴉,但在灑水或下雨後仍會顯示出字句或圖案,警方仍可依據現場證據作出調查,法例亦沒有灰色地帶,使用防水噴霧塗鴉亦可能涉及刑事毀壞。她又表示,反對派以可能違法的行為示威,顯示他們不尊重「一國兩制」及歷史,亦不符合中國人的身份與責任。

  根據本港法例,在公眾地方或私人財產上塗鴉,均屬非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19節,在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將任何字母、字樣、數字或圖案標記在任何石頭或路壆上,以致其外觀受損,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三個月;若屬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而無合理理由等,或會列為「刑事毀壞」案件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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