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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80迷你倉結業

時間:2017-06-15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圖:亞洲迷你倉商會執行董事Luigi La Tona表示,如完全遵從消防處間隔等要求,便需大幅減少出租面積,長遠難以經營   大公報記者陳卓康攝

  【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迷你倉業界改善消防設施進度緩慢,過去一年,80間迷你倉已經結業,業界商會指出,餘下均面臨加租壓力,全港現只有五間新開業迷你倉,能夠完全符合消防處的新要求。對於商會聘請顧問向消防處提出替代方案,至今無一獲處方接納,消防處重申,如迷你倉營運者提出的方案達至該處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會積極考慮接納。

  自去年大火後,消防處發現迷你倉五大問題,包括:單位逃生門裝有不合規格的門鎖、消防喉轆系統覆蓋不足、出口指示牌和方向指示牌數量不足、窗口遭阻塞或數量不足、間隔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隱患。消防處要求,迷你倉須設有救援窗口、每行間隔不得少於2.4米,倉頂部與天花板距離不可少於一米等。

  亞洲迷你倉商會執行董事Luigi La Tona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時稱,如遵從消防處提出的2.4米間隔等要求,便需大幅減少出租面積,長遠難以經營。如要達到要求,便需加租,將成本轉嫁客人,但一下子加租幾倍,便不符合港人儲物的市場需求。他稱,迷你倉租戶難以另覓地點搬遷,因為不少工廈單位地契並未列明倉庫用途,令業戶除結業之外,別無選擇。

  消防處發言人回覆《大公報》查詢時稱,曾多次與迷你倉商會、營運者及受聘認可人士開會,就如何消除迷你倉內的火警危險事宜交換意見,亦與業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則達成共識。此外,政府計劃於明年初修例,規定1987年前落成工業大廈的業主及佔用人,必須按照消防處及屋宇署的指示,提升大廈消防裝置,安裝自動花灑、緊急照明系統等,不遵辦即屬犯罪,如大廈可能有重大的火警風險,當局可向法庭將有關大廈「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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