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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武器庫」 及時遏暴力

時間:2017-05-29 03:15:23來源:大公網

咕:衝鋒隊手持長短槍,左起:雷鳴登、MP5、法德魯及AR15。

  衝鋒車儼如一個包羅萬有的小型「武器庫」,以便警員應付各種突發情況。當需要應付暴力人士,甚至暴動,車上恆常存放「兩長一短」盾牌,胡椒噴劑、伸縮警棍和防暴警棍。兩年半前的「佔中」事件,防暴警察發射的催淚彈,亦是衝鋒隊裝備之一。

  衝鋒隊使用的槍械有四類,常見的有MP5衝鋒槍、雷鳴登870型霰彈槍,當發生內部保安事件,可動用AR15來福槍,以及俗稱「大口槍」的法德魯38毫米防暴槍,可發射多彈頭橡膠彈或CS565催淚煙子彈,前者由三粒橡膠子彈組成,射程40公尺,影響範圍達三米,後者射程最遠可達55至70米。當需要出動時,每輛衝鋒車一般配備兩種子彈各十粒,以及四個手擲催淚彈。

  當需要制伏手持武器、情緒激動或精神紊亂的人士時,警員會穿上俗稱「黑人裝」的戰術保護衣,頭盔淨重4.6公斤(約12磅),每輛衝鋒車上常備一套,有需要可從警署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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