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2日訊 環境局今日(五月二日)向立法會提交《2017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令》,以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強制標籤計劃)第三階段。
政府建議擴大強制標籤計劃的涵蓋範圍,在第三階段把額外五類電氣產品納入該計劃,即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電磁爐、洗衣機(額定洗衣量超過七公斤但不超過10公斤),以及逆轉循環型空調機(即同時具備供暖和製冷功能)。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估計,強制標籤計劃第三階段每年可節省約1.5億度電,每年可減少排放105 000公噸二氧化碳。總體來說,經擴大的強制標籤計劃,每年可節省約6億度電。」
為籌備第三階段強制標籤計劃,政府在二○一五年進行公眾諮詢,亦成立了由有關商會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他們普遍支持有關建議。政府已徵詢能源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能源效益及節約小組委員會的意見,並得到委員的支持。政府並在二○一六年一月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議員普遍支持有關建議。
為了讓業界作好所需準備,政府會為強制標籤計劃第三階段的實施設立18個月寬限期。此做法與第一及第二階段的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