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啟德地盤塌棚架奪兩命 警改列誤殺案拘兩人

時間:2025-11-22 05:01:48來源:大公报

  圖:啟德「澐璟」地盤去年發生棚架倒塌砸死人意外,管工及工人昨日被起訴誤殺罪。

  【大公報訊】記者程進報道:啟德承富里2號「澐璟」地盤去年2月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一幅大型棚架突然倒塌墮地,導致2死3傷。警方前日(20日)將案件改列誤殺案,並在牛頭角及將軍澳拘捕一名48歲地盤棚架男管工及一名58歲地盤棚架男工人。兩人合共被起訴兩項誤殺罪,案件昨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正積極調查該宗案件。

  原列為工業意外

  事發於去年2月20日,警方當日下午4時56分接獲報案,指承富里一地盤內一幅大型棚架倒塌。兩名分別為68歲及54歲女工人昏迷,被送往基督教聯合醫院治理,同日被證實死亡。另外一男兩女工人,年齡介乎45至63歲,則清醒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警方原列為工業意外,經進一步調查後將案件改列誤殺案。

  兩被告各以30萬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住址更改前24小時通知警署、每日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勞工處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工作守則》)於去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工作守則》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竹棚架的支撐、連牆器(俗稱「拉掹」)及進出口的技術要求;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包括連牆器;更詳細說明合資格人士在監督竹棚架工人進行架設、擴建、更改或拆卸竹棚時及在惡劣天氣前進行檢查的要求;以及要求進行懸空式竹棚架(俗稱飛棚)的架設、擴建、更改或拆卸工作的工人,需持有由建造業議會發出的有效「高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或「中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進行指定的工作。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而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