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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涉利益衝突照開會

時間:2017-04-27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趙凱瑩報道:區議會部分撥款項目或涉利益衝突。審計署抽查去年129項利益申報,發現有區議員在審批「社區參與計劃」申請時,未有就涉嫌利益衝突的撥款項目作利益申報,亦有部分人申報後未獲裁決,繼續出席審批計劃申請會議及議決。

  十八區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上年度獲民政事務總署撥款逾3.6億元,用以籌辦嘉年華、音樂會及節日慶祝等活動。審計署抽查九個區議會,於去年審批「社區參與計劃」時,區議員或委員會成員的利益申報情況,發現129個申報中,122宗涉及76位區議員或委員,並無在獲委任時及隨後每年,披露所涉的一般金錢利益,包括屬於某機構的受薪董事、合夥人等資料,而只在出席與其機構有關的撥款會議時,才作出申報。

  審計署並發現,73宗利益申報未有按常規作出裁決,致涉及利益衝突的委員可繼續開會。某區議會轄下委員會去年中開會審議一宗由非政府機構提交、涉款二萬元的「社區參與計劃」申請,13名與會成員中,三人申報是該機構的主席、副主席及幹事,但審計署翻查會議記錄,並無顯示會議主席就有關申報作出裁決,該三人繼續開會,會議最終通過有關申請。

  審計署又質疑,「社區參與計劃」的舉辦次數及參加人次,在2011至2015年間分別減少3.3%及13.3%,但同期開支由2.7億元增至近3.2億元,增加17%。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審計署就區議會活動作出的分類較簡單表面,只提數字上升,無提具體原因及情況。他指,近年向區議會申請撥款的團體越趨專業,活動質素提高,加上物價上升,即使是地區團體舉辦活動,如本地團亦較以往昂貴,故認為審計報告未能反映全部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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