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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專責委員會未有大進展

時間:2017-04-25 20:48:0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4月25日訊(記者龔學鳴)立法會今日繼續召開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協議的專責委員會,踏入第三次會議,專責委員會仍未就委員會的主要研究範疇達成共識,民建聯周浩鼎就立法會秘書處擬議的主要研究範疇提出多項修訂,成為今日會議的討論核心。周的修訂包括加入就澳洲傳媒報道之協議真確性、UGL在事後發出聲明的真偽及探討《基本法》第47條,要求行政長官就任時申報財產之法律原意等。

  獨立議員何君堯上次會議中就研究範疇抱有相當疑問,不過表示原則上接受研究範疇的模式,加上上次已了解範疇只是研究的方向而非規限,對此無特別反對,已釋除顧慮。何又指,他理解周的擔心,認為周提出的修訂不會將研究範疇扯得太遠,認為並非將研究範疇僭建。

  不少反對派議員對周浩鼎提出的修訂表示不滿。民主黨林卓廷聲稱周提太多詳細的內容,懷疑超過目前討論的範圍。民主黨尹兆堅以為周加入UGL聲明的修訂是臨時新增文件,欲批評他「飛紙仔」,不過被主持會議的謝偉俊糾正指,該聲明早已列於秘書處提供的文件內。

  經民聯梁美芬認同周的修訂,問《基本法》及行會成員申報制度可否加入研究方向,謝偉俊同意可能有需要討論,但指立法原意未必是研究的主要針對對象,當有爭議時才討論亦可。立法會法律顧問曹志遠指,只有調查時才能判斷是否需要研究立法原意。

  會議最後就就周浩鼎提的所有修訂達成共識,唯一例外是探討《基本法》要求特首申報財產之法律原意中,使用「原意」一詞是否恰當。周浩鼎建議,由於議員對「原意」字眼持不同意見,希望自行再修改字眼,在下次會議中提出。謝偉俊反建議將「原意」字眼改為「釋義」。

  周解釋指,認為文件中每一個修改的「原意」,在調查時對每一步都有關係。公民黨楊岳橋稱,「釋義」是法律上一貫用法,認為不必使用「原意」字眼。

  謝偉俊於會議快結束時表示,傾向於昨日取得結論,惟會議結束時仍未達成共識,周浩鼎反對延長會議繼續討論,會議因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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