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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干預香港事務」是偽命題 適當介入合理必要

時間:2017-04-22 15:21:33來源:大公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記者 沈世玄 攝

  大公網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李柏濤)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22日在北京表示,所謂「中央干預」香港事務這個提法是偽命題,但因為長期以來香港反對派主導的法律界故意誤導,數十年下來,已經習非成是,「今天是時候把事情和道理說清楚。」他亦強調,《香港基本法》第22條並未限制中央的權力,就如鄧小平所講,中央適當介入香港事務是必要的。

  22日,「紀念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研討會——講述香港的故事」在北京大學舉行,在「國家主權與安全」分論壇上,劉廼強以《「中央干預論」可以休矣》為題發表演講。他認為不應用「干預」這個字眼,來形容中央對香港事務的管理,使用「介入」這個詞則比較合理。

  原因在於,劉廼強進一步指出,「干預」通常是指外來力量,是由外到裡,沒有合法性。而「介入」是指從上到下,既合法又合理。「所以,應該放棄使用『干預』這個詞。」

  劉廼強表示,在國家憲制之下,權力都在中央。《香港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通過對基本法的頒布,中央把某些權力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權力本身就是中央的,怎麼能說是『干預』呢?」這是基本法最基礎的邏輯,因此所謂「中央干預」香港事務是個偽命題,根本就不存在。

  基本法第22條明確寫道,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對此,劉廼強強調,法條中並未提到「中央不能介入香港事務」,不僅如此,中央在適當之時對香港事務的介入是合理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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