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港府昨日刊憲擴大香煙封包圖像面積,由50%擴大至85%,健康忠告圖像由六款增至十二款。按「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煙草業界批評,政府聲稱的12個月「適應期」取巧,擴大面積後沒有空間印刷防偽標誌,變相助長偽冒商標。
《2017年吸煙(公眾衛生)(公告)(修訂)令》昨日刊憲,立法會可在28天內藉決議修訂附屬法例。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稱,多次要求政府於五月後刊憲,但不獲理會,現時僅得五月三個會期審議,但當前正值「拉布」,意味修訂令很大機會沒有經充分討論便生效,程序上不公義,他將去信要求政府收回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