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8日訊(記者梁康然)涉嫌與雌性流浪狗交合的地盤工,出庭應訊後又涉嫌在庭外毆打記者。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被告承認傷人罪。法庭決定將獸交罪及傷人罪一同在本周五判刑。
被告分別被控在本年2月1日年初五,於大嶼山東涌黃龍坑道黃龍坑水澗,與一隻雌性流浪狗作出違反自然性交(獸交罪),以及在2月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打傷攝影記者謝榮耀。被告在本月7日承認獸交罪,至昨日再承認傷人罪。
控方指,被告曾在警誡下否認傷人,辯稱事發時情況混亂,記憶迷糊,只曾推過人。及後被告改口認罪,因怕入獄才否認罪名。控方又透露,當日記者受襲後,右邊鼻孔出現撕裂、背部出現觸痛。而被告曾有傷人案底。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決定被告的傷人案,將與獸交案同在4月21日一同判刑,被告需收押候判。
據資料,被告為燒焊工人。在傷人事發日,被告以外套掩臉不想被在場記者拍得容貌,其間被告急步前行,撞向正在被告前面拍照的事主。被告突然揮右拳打人,事主即時流鼻血倒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