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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遺體不可防腐

時間:2017-04-16 03:15:17來源:大公網

遺體防腐具有一定危險性,防腐師職位雖然不在醫院管理局體系,但他們在處理遺體時,仍受本港衛生條例規管。如需處理因致命傳染病而離世的遺體時,工作過程需要實施隔離,防腐師亦要穿上全套防疫裝備才可處理遺體。

醫管局現有訂立「處理及處置屍體所需的預防措施」,向殮房、殯儀館等工作人員提議相應的安全預防措施。基本上,局方將遺體分成三類,第一類屬普通遺體,只需佩戴一般醫療手套、抗水保護衣及外科口罩,即可處理遺體;第二類是傳染病遺體,如死於愛滋病、「沙士」、禽流感的死者;第三類是高致死的急性傳染病遺體,如死於炭疽病、鼠疫、狂犬病的死者。

陳展禧指,局方列明第二類、第三類遺體不可進行防腐工作,因死者的血液可能成為傳染源頭。陳展禧憶述,2003年「沙士」期間,用於處理「沙士」死者的殮房,需要變成隔離的密封空間,抽風系統需要設有高過濾性、可隔離病毒的濾膜。當年,除了他之外,任何人都不准進入「沙士」死者的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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