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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湖山莊「泥頭山」棄置建築廢物 運輸公司工程商同被罰款

時間:2017-04-12 15:51:5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4月12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天水圍嘉湖山莊「泥頭山」在2016年揭發後,仍有不法工程商將泥頭山附近非法棄置25塊地盤石屎躉。涉事運輸公司、總承建、分判商早前被環保署票控「非法擺放廢物」、「無有效許可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共兩罪,各被告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罰款1.5萬至4萬元。

  本案被非法棄置的石屎躉,來自長沙灣元州街樓盤「喜漾」。在2016年5月有市民發現嘉湖山莊「泥頭山」附近,突然出現一批石屎躉,上面貼有房協標記、標有「K22」號碼,以及其他地盤安全提示,相信是被人非法棄置。

  環保署在同年6月接獲市民舉報,調查後證實該批25塊石屎躉來自市區重建項目「K22」的樓盤「喜漾」,遂決定檢控涉事的運輸公司「祺記貨運」、分判商「宏業建設工程」、總承建商「協興工程」,非法擺放廢物及建築廢物共兩罪。

  三被告均認罪,當中祺記貨運的律師代表求情指,公司只是接獲出租貨車要求,當成普通運送物品工作,而公司員工學歷低,未有留意放下物品的地點是否屬官地。而該公司過去兩年都虧蝕,望能法庭獲輕判。

  裁判官陳曉明判刑時分別斥責三名被告,指運輸公司接收工作前有責任查明對方目的及相關法例。分判商明知政府要求,仍然妄顧法例隨地擺放廢料,應承擔最大責任。最後,總承建商只是要求分判商自行處理築廢廢料,但無監管分判商是否合法地棄置廢料。考量被告三方的各自罪責,決定判處運輸公司罰2.5萬元、分判商罰4萬元、總承建商罰1.5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回應本案,指署方收到舉報即會進行調查,提醒建築業及運輸業界人士,必須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按法例要求妥善處置建築廢物,切勿非法棄置,否則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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