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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清拆津貼延至棕地

時間:2017-04-12 03:15:14來源:大公網

  圖:發展局擬修訂收地賠償政策,將現行的特惠津貼安排延伸至在私人農地營運至少十年、並無違反地契的露天倉、車場、曬鹹魚等商業經營者

  政府在收地時往往因為賠償問題,影響收地進度,為令收地程序更順暢,發展局擬修訂收地賠償政策,將現行的特惠津貼安排延伸至在私人農地營運至少十年、並無違反地契的露天倉、車場、曬鹹魚等商業經營者,料審批津貼申請需時僅三個月,較現行申請法定補償審批動輒三至四年大為縮短。發展局預計,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及元朗南約340公頃棕地可率先受惠。有議員指新津貼安排較能吸引營運者歸還土地。/大公報記者 趙凱瑩

  有關建議將於下月2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並須經財委會批准。現行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特惠津貼安排,只涵蓋寮屋或在暫准構築物內的工商業經營者。發展局昨日提出修訂建議,為回應其他業務經營者的需求,建議將津貼延伸至三種情況:(一)在私人農地經營露天或戶外工商業務;(二)獲地政總署發出短期豁免書的營運者;(三)以短期租約佔用政府農地的經營者,只要營運起碼十年,其間業務並無易手,而現時運作並無違反地契,便可申請。

  露天場地最高賠195萬

  當局建議,露天場地的津貼額按土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390元,土地面積至少為20平方米,最高賠償5000平方米的金額,即195萬元。至於有蓋場地的津貼額將沿用原有的津貼方案,即面積5至25平方米一律發放11.55萬元,其後每平方米2310元。若露天場地中包括違契的構築物如更亭等,則不納入計算,而露天部分則繼續獲發津貼。

  發言展局發言人稱,受惠的露天或戶外工商業經營者,例如有露天貨倉、停車場、物流業、貨櫃場、汽車維修場,甚至曬鹹魚等經營者。新津貼屬一般特惠津貼,小型項目例如受道路維修影響的工商戶,也可申請;大型項目方面,預期古洞北及粉嶺北、洪水橋以及元朗南這三個將推展的新發展區,涉及340公頃棕地上的工商戶,也可受惠,但由於當局就這三個新發展項目只進行住戶登記,未就工商戶登記,所以目前未確定涉及受惠工商戶數量,涉及額外公帑開支金額也未確定。

  發言人稱,新安排料可助理順項目發展進度。營運10年的申請資格規定,是按清拆前登記日期開始倒數,這是參照現有寮屋居民補償準則,以助避免有投機者騙取賠償,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若有關建議在立法會獲通過,所有已申請法定補償而於4月11日前仍未收到補償金額的人士,均可申請新的津貼。

  審批加快至三個月

  目前在私人農地上作業的工商業經營者,只可向政府申請法定補償,惟程序繁複,申請人需提交利潤證明書,並證明清拆導致的損失,最終或需土地審裁處介入,整個過程長達三至四年。而新的津貼,只需作業者提交單據或稅單等證明、已營運10年的證據,審批需時僅三至四個月。

  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認為,新津貼安排可加強營運者歸還土地的吸引力,有助理順政府的收地程序,加快房屋供應步伐,但由於涉及公帑,故希望政府可訂立合理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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