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技術員楊家倫, 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燒毀的士,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4月10日上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暴動罪判4年9個月,縱火罪判4年3個月,兩罪同時執行,判囚4年9個月,即時入獄。法官判刑時說,今次案件暴力程度嚴重,判刑須「當頭棒喝」,警示任何人都不能破壞社會秩序。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