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不是天才,更不能如史崔蘭(英國作家毛姆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中主角)般生活,文學作品總是要給一些很極端的東西給讀者一個環境去感受。他折騰了一輩子,蔑視情感、蔑視女人、蔑視物質,最後在大溪地原始的環境下讓自己安定了下來,沒有文化的愛塔是他最後的伴侶,我感覺是因為他只需要滿足活着的基本需要,然後去探究自己和世界,把他看到的東西畫下來,從巴黎開始,他從不在乎有沒有人買他的畫,他這種很質樸的需要在大溪地得到了滿足,那裏的生活很簡單,愛也很簡單。
後來很多小說裏折騰的文青,要麼在偏遠地區要麼在東方宗教中獲得滿足都是這樣。他厭惡虛偽,所以他痛恨自己假裝文藝的第一任妻子,那是一個大方得體的倫敦女子,她活得跟很多人一樣。對她來說丈夫能回來保全顏面比幸福重要,生活過得去的時候立馬表現出高人一等的感覺,利益面前恨得咬牙切齒的人馬上變成了親愛的查理,周全周到的應對傳記作家,不說一句謊言,連起來全是謊言。婉約又犀利的諷刺筆筆到位。
這些東西吸引我認真的把書讀完。縱使無法拋棄手裏的六便士,也總是要記得可以抬頭看天上一個月亮。不是天才,也不必給自己上麻藥,不必給自己披上有形的皇帝新衣,可以盡量忠誠自己,追尋自己,平凡勇敢的生活。
(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