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谷卓恆涉非法集資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全球追捕
涉嫌「美貸網」非法集資罪的成報傳媒集團主席谷卓恆,再遙控喉舌《成報》,刻意就谷卓恆的紅色通緝令作出兩大版失實報道,將「美貸網」非法吸納公眾存款的經濟罪行扯為「政變操作」。《成報》又稱引用國際刑警回覆指「國刑」網站的「紅通」資料沒有谷卓恆的名字,原因包括根本沒有成員國向國際刑警組織提出簽發「紅通」雲雲。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是成員國執法機構的世界性內部聯絡中心,已發出的紅色通緝令未必會於國際刑警組織網站公開。/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
《成報》急於在昨日用兩大版為谷卓恆「紅通」脫嫌,而谷持大股的鼎和礦業於今日正式交易配售一億五千萬股新股,這種「消毒」作用,利於「鼎和」吸金一千二百多萬。
《成報》頭版標題「《成報》老闆谷卓恆不在『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再用全版篇幅幫老闆被全球通緝脫嫌,東拉西扯稱傳媒踢爆穀卓恆的紅色通緝令是與「政變操作」有關;第二大版則利用慣常的混淆視聽手法,登出聲稱是國際刑警組織的「電郵」回覆指「如果國際刑警組織的網站未發布有關的『紅色通報』,這是因為根本沒有成員國向國際刑警組織提出發布『紅色通報』的請求,或者有關成員國要求不作公布。」
但該封用三分二版篇幅刊登的所謂「原電郵信件的英文版本」及《成報》「翻譯的中文意譯版」,竟然沒有國際刑警組織的寄件電郵資料及《成報》收件者的電郵資料,兒戲地以Mr X為《成報》收件人,Press Office為國際刑警組織的傳訊部。報道另一荒謬點是「國刑」回覆《成報》記者查詢的「原電郵信件」版本,建議《成報》聯繫中國當局。作為有「公信力」的報章,《成報》為何不向內地執法機構求證,是否已向國際刑警組織共同簽發紅色通緝令?
《成報》內容自相矛盾
頭版的尾二段不排除內地執法機構有谷卓恆的「紅通」,更有趣地自我打倒頭五段竭力為谷卓恆「製造」沒有「紅通」的說法。《成報》的尾二段指早前網媒上載谷卓恆的紅色通緝令,「推測從中國公安手上取得的機會很高」。紅色通緝令是由當事國的國際刑警中心局局長與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長共同簽發,換言之,內地國際刑警中心聯同國際刑警組織共同簽發谷卓恆的「紅通」,內地執法機構固然有谷的「紅通」。事實上,深圳市公安局早於去年6月13日已公告向谷卓恆發出的紅色通緝令待批,網載谷的「紅通」證實於今年2月28日正式批出。
香港資深警方人員透露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紅色通緝令不會於國際刑警組織網站或其他成員國網站公開上載,「國刑」是成員國執法機構互通情報及互通消息的世界性聯絡中心,所以「紅通」的通緝疑犯資料是成員國的內部機密資訊,不會網上公開,故不能以國際刑警組織網站沒有通緝疑犯資料就誤導該通緝疑犯沒有「紅通」,「香港所有已發紅通的疑犯都唔會於Interpol網站見到資料,已回內地服刑嘅賴昌星都有『紅通』,你有無喺Interpol網站見佢被通緝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