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2015年10月有躉船撞撼汲水門大橋橋底,導致香港國際機場對外陸路交通癱瘓近兩小時。昨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威耀工程碰撞汲水門大橋罪名不成立,兼可取回訟費。裁判官黃國輝指,涉案躉船無動力依賴拖船拖行,躉船本身已做足法定要求,事件成因拖船船長錯入航道所致,反是拖船船長在本案中企圖淡化自己的過錯。
黃國輝裁決時指出,涉事躉船持有效牌照,又按法例在躉船吊臂漆上紅白雙間的圖標,標示躉船不可進入汲水門大橋航道。威耀工程在事件中沒有過錯,因此裁定威耀工程脫罪兼獲發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