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對於《蘋果日報》再度炒作UGL事件,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發表聲明,指有關報道失實,強調已於2011年11月24日正式辭任戴德梁行董事一職。在2011年12月初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為戴德梁行的董事。梁振英又表示,上述失實報道指他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嚴重影響本人聲譽,本人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蘋果日報》2月21日的報道稱,梁振英2014年被揭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其後在任特首時更收取約5000萬元酬金,但未向行會申報。梁振英昨日澄清,DTZ管理層完全清楚UGL和他簽訂離職協議,2014年率先報道此事的澳洲傳媒事後也在當年10月15日的後續報道中,多番確認收購各方,包括當時的戴德梁行主席Tim Melville-Ross,均知悉此事。此外,他從未出任UGL董事,亦從未參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和UGL之間的商業決定。梁振英在網誌中亦附上《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的這篇後續報道以及該報章澄清及撤回報道的聲明。
至於申報問題,梁振英表示,政務司司長代表特區政府已經在2014年至少四次清楚及公開在立法會明確說明。以2014年10月29日的說明為例,「有關的協議及款項源於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他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上述『離職協議』作出申報,更何況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離職協議』,皆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而他當時也已辭任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重申,《蘋果日報》的失實報道指稱他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嚴重影響他聲譽,他保留一切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