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秘書處立即發信要求佢哋退還合共186萬嘅議員薪金同預支營運資金,今日就係限期最後一日。不過梁頌恆去到尋日,依然無賴咁話唔會回水㗎啦!佢回覆《明報》查詢時,話今日會發信畀秘書處,話立法會應該等待終審法院有審決之後,先應該追收款項喎!佢又話,封信入面會講明秘書處追收嘅金額極唔合理,因為佢哋係10月12日先失去資格,10月1號至11號嘅錢唔應該包括在內喎!
嘩!梁頌恆,身為一個組織嘅領袖,居然咁無承擔,成日都用拖字訣,除左用無恥來形容外,仲要加埋鄙視囉。之前宣誓就賴「鴨脷洲口音」,而家無錢還,就話要等埋終審法院。仲話代表「青年」,梁頌恆你係完全無資格囉!